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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

[  发布者:萍乡市湘东区环境保护局  |  来源:  |  时间: 2018年07月16日  |     ]

 

序号

受理编号

交办问题基本情况

行政区域

污染类型

调查核实情况

是否属实

处理和整改情况

责任人被处理情况

19-39

D360000201806190009

萍乡市湘东区,老关镇檀梓村上新田组沙坡里、翠鸟冲、七仙坳的三家养猪场未批先建,废水直排,蚊虫滋生,臭味难闻,污染周边环境。

农业养殖

1.“三家养猪场未批先建”属实。经调查核实,沙坡里雍竹连养殖场于2009年5月利用自留山地建设猪场,占地面积约260平方米;翠鸟洞周勇国猪场于2017年5月利用自留山地建设猪场,占地面积约210平方米;七仙坳许萍富猪场于2017年6月在自留山地建设猪场,占地面积20平方米。其中沙坡里雍竹连养殖场属占用林地建设,但未按规定办理林地占用手续。同时该3家养猪场均未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。

2.“废水直排,蚊虫滋生,臭味难闻,污染周边环境”部分属实。经现场调查,沙坡里雍竹连养殖场一直采取人工干清粪,利用专用排污管道,实现了雨污分流,干粪及粪水全部作为肥料用于附近居民果树林和菜园浇灌,未发现猪粪、猪尿直排现象;翠鸟洞周勇国猪场未建设雨污分流系统设施和粪水收集池,粪污未农业综合利用,有粪水直排现象,栏舍内存在粪水异味较重的现象;七仙坳许萍富猪场粪水收集池未硬化,干粪及粪水用于菜园作肥料。尽管3家养猪场都是采取人工清粪的形式,但由于未及时清理干粪等原因,产生的异味对栏舍附近环境造成一定影响,但未达到信访件中描述的“蚊虫滋生,臭味难闻”的程度。

部分属实

1.针对该3家猪场未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的问题,2018年6月21日,湘东土地管理分局《函告》老关镇人民政府,在该养殖场符合环保要求的前提下,按照《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》(国土资【2014】127号)规定,督促3家猪场完善设施农用地手续。

2.2018年6月20日,湘东区农业局对3家猪场分别下达整改通知,要求:雍竹连养殖场搞好清洁卫生与消毒灭源工作;周勇国猪场新建四级化粪池,及时将干粪农业综合利用;七仙坳许萍富猪场按要求对排污沟和粪水收集池进行硬化,粪污农业综合利用,同时要求该3家养猪场定时喷洒灭蚊药水,减少蚊虫滋生。上述整改任务,要求于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,逾期未完成,将函请老关镇人民政府依法取缔关闭。

3.针对雍竹连养殖场未办理林地占用地手续的行为,2018年6月21日,湘东区林业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》第43条及《江西省林业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》第二章第二节第5条的规定,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(湘林罚决字【2018】008号),对该养猪场处罚款2600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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